日本公路收費制度的成效與香港借鑒之探討

東京都心的高速公路在午夜時分依然車流不息,電子收費系統的紅綠燈光在擋風玻璃上不斷閃爍,這幅景象完美體現了日本道路收費制度如何將基礎設施管理轉化為精密的財政藝術。日本自1960年代建立全國性的道路收費網絡以來,已發展出全球最成熟的「受益者負擔」交通管理模式,其經驗對於正苦於隧道擠塞與財政赤字的香港,無疑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然而,如果將這套制度移植到香港獨特的城市基因考驗,其可能引發的民生震盪更需謹慎評估。

精密運轉的日本模式
日本全國約9,300公里收費道路構成的「高速道路網絡」,實質是一套精算到極致的交通經濟系統。東日本高速道路株式會社的財報顯示,2023年度其管轄的1,700公里道路創造了2.8兆日元收益,其中30%直接回流至道路養護基金。這種「以路養路」的機制,使日本高速公路的鋪裝率維持在98%的驚人水平,遠高於德國的84%與法國的79%。更關鍵的是其差別化定價策略:首都圈內每公里平均收費24日元(約1.3港元),而偏遠的北海道僅需12日元,這種空間價格歧視既調控車流又兼顧區域公平。

電子收費系統(ETC)的普及將效率提升至新高度。當98%的車輛裝載ETC裝置後,名神高速公路的收費站通行速度提升至80公里/小時,較傳統人工收費提升3倍。2013年引入的「休日折扣」政策更展現精準調控能力,周末使用ETC的車輛可享30%優惠,成功將平日車流的15%轉移至假日,有效紓緩工作日高峰壓力。這種將經濟學價格彈性理論轉化為實際政策的執行力,正是日本模式的核心競爭力。

香港移植的結構性障礙
香港若欲引入類似制度,首先將遭遇地理空間的硬性制約。東京-大阪間的500公里高速路可設置14個合理收費區間,而香港全境道路總長僅2,100公里,最長的屯門至赤鱲角連接路不過22公里,缺乏實施階梯式費率的物理基礎。更棘手的是道路權屬問題,日本80%收費道路由中央政府控制的JH控股公司統一管理,而香港的隧道及幹道分屬政府及上市公司,利益協調難度呈幾何級數上升。

財政結構的差異形成更深層障礙。日本道路公團債務餘額高達40兆日元,實質是以未來30年通行費收益為抵押的債券融資模式。反觀香港現時財政儲備減少,立法會能否接受「用者自付」取代現行稅收支付模式,在政治經濟學層面存在根本性矛盾。尤其當考慮到日本汽油稅每升含53.8日元道路建設特別稅(約3.6港元),而香港燃油稅已凍結26年,整體交通財政哲學南轅北轍。

民生衝擊的多米諾骨牌
假設強行推行道路收費,香港社會將面臨三重衝擊波。首當其衝是物流成本,日本經驗顯示收費道路使貨運成本增加18%,這將直接推高本已脆弱的零售物價。模擬計算顯示,若青嶼幹線實施每程25元收費,天水圍至機場的貨運成本將上升13%,足以觸發新界西北地區超市價格普漲2-3%。

中產車主群體的反彈更難化解。日本每千人汽車保有量為591輛,而香港僅72輛,車主結構高度精英化。當平治車主與的士司機共同擠在紅隧收費站前,階級矛盾極易被點燃。東京大學的研究證明,道路收費實施初期,收入後40%家庭的交通支出佔比會從5.3%飆升至8.1%,這種痛苦指數在香港貧富懸殊的背景下可能加倍放大。

最隱性卻深遠的影響在於城市空間重構。日本收費公路網無意中促成了「軌道+高速」的都市圈發展模式,但香港軌道交通已承載90%公共運輸量,道路收費可能使新界偏遠地區淪為「交通荒漠」。特別是當我們發現大埔公路沿線的巴士路線與日本名神高速平行私鐵的運載效率相差4倍時,更突顯兩地交通生態的本質差異。

妥協方案的可行性
或許香港需要的不是全盤複製,而是萃取日本經驗的技術精髓。新加坡ERP系統的動態定價機制更適合香港高密度特質,可在西隧、紅隧等節點實施「移動式電子收費」,取代現有固定收費模式。日本「ETC2.0」系統的車載傳感器技術,亦可整合至香港已有的「易通行」平台,為未來擁堵費徵收預留接口。

在財政設計上,可借鑑日本「特定財源制度」但改良其缺陷。例如將收費收入50%強制撥入「公共交通改善基金」,用於補貼偏遠地區巴士服務,既維持「用者付費」原則,又緩解社會排斥效應。對於最敏感的民生影響,可設定「雙層緩衝機制」:每月通行費超過家庭收入1%部分可申請稅務抵扣,同時豁免公共運輸車輛收費。

橫濱國立大學交通經濟學教授森地茂曾言:「道路收費本質是空間資源的民主化過程。」香港若要走這條路,恐怕需要比日本更精細的社會契約設計。當我們比較東京灣岸道路的暢通與紅隧每日4小時的擁堵,答案或許不在技術層面,而在於這座城市是否準備好接受一種新的公平觀念——用金錢換取時間的選擇權,終究是種奢侈的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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