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天主教會的禮儀生活中,領聖體兼領聖血的實踐不僅是一項禮儀行為,更是信仰表達的重要方式。這項傳統源遠流長,其發展歷程與神學意義值得我們深入探討。
從歷史淵源來看,早期教會的信眾普遍同時領受聖體聖血,這一傳統直接源自最後晚餐中耶穌的教導。根據新約記載,耶穌明確將餅和酒分別祝聖為自己的體和血(路加福音22:19-20)。教父時期的文獻,如聖猶斯定於公元150年左右所著的《第一護教書》,詳細記載了當時信眾同時領受餅酒的完整禮儀程序。這種做法在初期教會持續了數個世紀,成為基督徒參與感恩祭的標準方式。
然而到了中世紀,教會的聖體實踐逐漸發生了變化。由於信眾人數的劇增,在大型聚會中分送聖血面臨實務上的困難;同時,出於對聖血尊嚴的特殊敬禮,以及為避免葡萄酒在分送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灑落情況,教會開始傾向於僅分送聖體。這一時期,神學家們也發展出”體血共存”(concomitance)的理論,確認基督完整地臨在於聖體或聖血中,這為單領聖體的作法提供了神學基礎。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正式確認了這一發展,雖然肯定單領聖體即能領受完整的基督,但也同時指出兼領聖體聖血能更完美地表達聖事的完整意義。
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1962-1965)帶來了重大的禮儀革新。在《禮儀憲章》第55號中,明確鼓勵恢復兼領聖體聖血的古老傳統。現行的《羅馬彌撒經書總論》(2002年版)對此有詳細規定,指出兼領聖體聖血能更完整地表達感恩祭的宴席特質,同時也保持單領聖體的有效性。具體而言,在常規情況下,新領洗者及其家人、婚禮新人、修會團體成員、避靜參與者以及共祭的司鐸都可以兼領聖體聖血。此外,教區主教還可酌情擴大適用範圍,允許在主日彌撒、修院及天主教學校彌撒、牧靈會議等特別聚會中實行兼領。
在現代實踐方式上,教會發展出多種領受形式。最傳統的是直接飲用方式,由司鐸或執事持聖爵,領受者小量啜飲。為確保禮儀的莊重進行,通常每50人需要準備一個聖爵。另一種常見方式是蘸取式,司鐸將聖體蘸聖血後分送,這個過程需要使用專用的聖體碟來承接。近年來,一些教區還發展出信友自行蘸取的方式,以及使用吸管領受等創新做法。東方禮教會則一直保持著特有的”浸蘸法”(intinction)傳統。
從牧靈實務的角度來看,推行兼領聖體聖血需要周全的準備。首先應當重視信仰培育,向教友強調聖事的神學意義而非僅關注外在形式,同時也需要解釋關於衛生疑慮的處理方式,並教導正確的領受禮儀。在實際安排上,建議提前統計領聖血的人數,準備足夠的輔禮人員,並設計適當的動線規劃。對於特殊情況,如對酒精敏感者、疫情等特殊時期,以及兒童首次領聖體等,都需要制定相應的應變措施和準備方案。
當代神學家如卡爾·拉內(Karl Rahner)等人特別強調,恢復兼領聖血有助於強化教會作為宴席團體的形象,重現早期教會的共融精神,並能深化感恩祭同時作為犧牲與宴席的雙重幅度。值得注意的是,東方禮教會始終保持著兼領的傳統,其豐富的經驗值得拉丁禮教會借鑑。展望未來,這項實踐可能會朝著更靈活的領受方式、擴大可兼領的場合,以及加強平信徒的禮儀參與等方向發展。
總而言之,兼領聖體聖血的恢復是梵二禮儀革新的重要成果,它既回歸了教會的古老傳統,又適應了現代教會的需要。作為教友,我們應當在充分理解其神學意義和禮儀價值的前提下,積極參與這項實踐,使感恩聖祭所蘊含的豐盈恩寵能夠被更完整地領受。這不僅是對基督建立聖體聖事時完整訓導的回應,也是我們信仰生活更加豐富的表達。值得說明的是,本文所述規範主要適用於拉丁禮天主教會,東方禮教會的傳統與實踐方式有所不同,這正體現了天主教會豐富的禮儀傳統和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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